最高检: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,在校生涉案问
3月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,2021年,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。当前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,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滋生蔓延,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环境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
网络黑产犯罪上涨较快
2019年至2021年,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.9万人、5万人、4万人。经检察机关分析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所回落,但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上涨较快,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,偷越国(边)境罪,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。其中,去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,同比上升超8倍,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(前两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、盗窃罪),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;,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组织人员到国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等的偷越国(边)境罪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增长较快,去年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%、281%、64%。
从涉案人员看,低龄、低学历、低收入“三低”现象较为突出。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,35岁以下的占85%,其中,未成年人2200余人,约占2%,同比增长18%;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%;无固定职业的占94%。
检察机关提醒,诈骗“幌子”花样繁多、欺骗性强,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,打着投资理财、情感交友、网络购物等“幌子”实施诈骗的占50%,其中,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,占26%。传统诈骗手段花样翻新,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出现,各类诈骗手段交织运用,迷惑性强、危害性大。
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
结合司法办案,检察机关发现,在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中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,应予以高度关注。
是年轻人尤其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。办案发现,不少年轻人沉溺于出售电话卡、银行卡,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所带来的物质回报,甚至以此为业,深陷犯罪泥潭。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一旦背负犯罪前科劣迹,不仅严重影响个人学习生活,导致融入社会难,也给社会治理带来“后遗症”。
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骗案件多发,涉及领域相对集中。由于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、老年人对网络操作不熟悉等原因,近年来这两类人群受骗案件持续多发。从受骗领域看,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赏、网络游戏、网络购物等;老年人主要集中在养老投资、养生保健以及独居老人情感交友等。
,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,行业“内鬼”值得警惕。2021年,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,同比上升64%。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行为。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、银行卡,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;或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进行“画像”,实施精准诈骗。办案发现,有不少行业“内鬼”泄露个人信息。2021年,检察机关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“内鬼”500余人,涉及通信、银行保险、房产、酒店、物业、物流等多个行业。被告人多为层级较低工作人员,也有部分离职人员,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、数量大,部分属于个人敏感信息。
并且,网络技术被用于犯罪,降低了犯罪“门槛”。为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,犯罪团伙通过技术外包、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,加强犯罪的“技术对抗”。一些技术公司、技术人员违背行业规范和职业准则,对服务对象和项目不加辨别,非法提供技术支持,放任危害结果发生。
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
针对办案中反映的趋势问题,全国检察机关坚持“全链条打击、精准化预防、一体化治理”思维,依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最高检表示,将坚持依法从严,加强全链条惩治,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。聚焦重点领域、新型手段、特殊对象,加大力度打击刷单、直播、网络游戏、虚拟币投资诈骗,以及针对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。会同公安机关全力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。依法惩治为诈骗犯罪“输血供粮”的各类网络黑产犯罪,深入开展“断卡”行动,从严惩治行业“内鬼”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利用虚拟币为诈骗分子“洗钱”等行为。
,区分对象宽严相济,确保案件办理效果,坚持将惩治重点放在犯罪集团、犯罪团伙的组织者、策划者、指挥者和骨干分子、贩卡团伙、职业“卡商”、行业“内鬼”上。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犯罪“工具人”、诈骗犯罪帮凶的情况,坚持以教育、挽救、惩戒、警示为主,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。
,最高检提出,强化诉源治理,坚持数据赋能,主动协同推进网络领域综合治理。,立足预防为先,加强以案释法,营造“全民反诈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