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打车被颠成9级伤残

生活百科 2025-05-02 13:22www.caominkang.com生活知识

在繁忙的都市,每一次出行都承载着对目的地的期待。对于重庆的这位年轻女子小玲来说,一次普通的网约车行程却成了她人生中难以忘记的伤痛。那是2020年10月2日的一个早晨,小玲与同事通过网约车平台T3打车前往公司。当车辆行驶至一条坑洼路段时,剧烈的颠簸将她抛起,撞击车顶,造成了严重的胸椎、腰椎骨折。这一不幸事件,经过司法鉴定,被评定为九级伤残。

事故的真相究竟如何?责任归属引发了一场争议。网约车平台在辩解中提到,这次行程是由小玲的同事下单订立的,而小玲只是车上的“同乘人员”,与他们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。他们还主张事故是由于“路面问题”导致的,司机并无主观过失。法院审理此案时,对此持有不同看法。

法院认为,司机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坑洼路段时,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,如减速慢行,这被视为“野蛮驾驶”,严重违反了安全运送的义务。虽然小玲并未亲自下单,但她是在得到司机的许可后乘车的,这符合《民法典》中规定的“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”。网约车平台作为承运方,仍需要承担对小玲的赔偿责任。

这一判决的背后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。《民法典》第八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: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,除非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、重大过失导致的。法院依据这一法规,认定网约车平台需对小玲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,不能因“无直接合同关系”而免责。

最终,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了判决:网约车平台需赔偿小玲医疗费、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3.4万元。这一判决明确了平台对“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”同样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。对于每一位选择网约车作为出行方式的乘客来说,这无疑是一次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提醒。每一次出行安全无忧,是每一位乘客的基本权利,也是法律给予我们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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